根據(jù)商務部公告2025年第71號,自2025年11月10日起,停止將原產(chǎn)于美國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的現(xiàn)行反傾銷稅稅率適用于原產(chǎn)于美國的進口相關截止波長位移單模光纖。海關總署決定相應廢止海關總署2025年第180號公告(海關總署關于相關截止波長位移單模光纖商品編號申報要求的公告)。
自2025年11月10日起,進口貨物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申報進口原產(chǎn)于美國的相關截止波長位移單模光纖(稅則號列90011000)時,商品編號應填報90011000.90。
本公告自2025年11月10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海關總署
2025年11月7日